岳阳林纸: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_天天微头条

2023-03-10 21:42:16 证券之星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已


(资料图片)

审议《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授

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 年度)》《关于核销部分应收

账款的议案》《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根据《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议,我们就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阅,

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我们对《关于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格确定,交易金额在股东大会批准额度范围内,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侵害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定价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公司确认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授信计划额度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

保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中,4 家为全资子公司,其余 1 家为控股子公司(持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

保,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2022 年度)》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可拓宽融资渠道,存贷款利率定价客观公允。

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关于核销部分应收账款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现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本次应收账款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坏账,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应收账款。

  六、关于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

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

符合相关规定,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杨鹏、胡海峰、曹越

                           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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